什麼是茲卡病毒??

茲卡病毒(Zika virus)為黃病毒(黃病毒科、黃熱病毒屬)的一種,一個有包膜、二十面體、單股正鏈RNA病毒,長度約為10,794個鹼基,最早在1947年於烏干達茲卡森林中的彌猴體內分離出來,依據基因型別分為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型別。 茲卡病毒主要經由斑蚊傳播。

預防及感染症狀有哪些?

尚無任何疫苗可防範

潛伏期約為3-7天,最長到12天,症狀為發燒、紅疹、關節痛、關節炎、結膜炎、有時會頭痛、肌肉痠痛及後眼窩痛,症狀感染症狀與登革熱等蟲媒病毒類似。

傳播途徑如下:

1. 病媒蚊傳染: 被帶有茲卡病毒媒叮咬

2. 性行為傳染: 透過性行為把病毒傳給性伴侶

3. 母嬰垂直感染: 茲卡病毒可能躲藏在胎盤及羊水中,可經由母嬰垂直感染。

4. 輸血傳染: 約有75%-80%沒有明顯情況下,感染者在不自覺情況下經由捐血將病毒感染其他人,流行的地區,較易發生輸血感染。

5. 其他傳染途徑: 哺乳或器官移值。

 

茲卡病毒與小腦症!!

茲卡病毒曾在生下小頭新生兒的懷孕婦女的羊水中、小腦症新生兒的腦組組織找到,許多專家都說茲卡病毒就是小腦症的病因,但目前還在尋找有力的證據,等待專家證實。

 

世界衛生組織資訊,提出台灣孕婦(準孕婦)自保的6黃金法則!:
1. 懷孕前4個禮拜或懷孕期間曾經到過茲卡病毒高危險地區(目前仍然以中南美洲和加勒比海最嚴重,最近多了一個泰國),返台之後應該在懷孕20周做胎兒結構性超音波檢查,因為台灣的優生保健法24週以內可合法中止妊娠。
2.在懷孕前1個月或懷孕期間任何時間到過這36個國家,包括泰國,都應該要特別小心防範。
3. 如果有茲卡病毒的症狀,包括皮膚起斑丘疹,頭痛、關節痛、結膜炎、肌肉痠痛、眼窩痛。(1)如果有以上這些症狀,加上(2)曾經到過這36國家旅遊,要進一步抽血及抽羊水,看看羊水有沒有茲卡病毒。
4. 有茲卡病毒不代表一定要終止妊娠,可以進一步與醫師討論如何因應。
5. 如果超音波顯示如果胎兒有小頭症,或者頭部腦室有鈣化現象,24周以內妳可自行選擇是否中止妊娠,但根據巴西的經驗,通常在30週才會發現有小頭症狀,這時候就可能太遲了。
6. 根據茲卡病毒疫情的發展,最重要的還是防範措施,盡可能不要自投羅網到高危險地區,像中南美洲、加勒比海地區、泰國,如果非去不可,防蚊液,睡覺的時候用蚊帳千萬不可少,這是最基本要求。
再次提醒,20週(24周前)要做超音波看胎兒頭部構造,是很重要的關鍵,尤其是有(1)茲卡病毒症狀,(2)加上到36個國家旅遊的兩項紀錄者,回國20週(24周前)一定要做超音波。

小腦症與正常腦部圖片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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